(2015年1月第十次修订)
(一) 宗 旨
本奖学金是为栽培田家炳中学品学兼优,并入读我国重点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以期在完成学业后,回馈社会,贡献国家。
(二) 奖 金 和 奖 额
每校每年设「田家炳奖学金」十名,每生将获奖状和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三) 申 请 条 件
1. 申请人须为就读田家炳中学高一至高三的毕业生,并入读本会指定大学的本科生;
2. 申请中学必须是曾经得到田家炳先生或田家炳基金会捐资,在当地政府及教育局登记正式成为田家炳中学,并具备以田家炳中学名称开立的银行户口。
3. 申请人须是品学兼优,积极参与活动,并具贡献国家、服务社会的崇高志向,由田家炳中学校长推荐;
4. 在同等成绩表现之下,家境清寒的学生将获优先考虑。
(四) 申 请 程 序 及 办 法
1. 获奖学生必须获以下其中一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录取入读大学本科:
内地(64所):
香港(8所):
2. 各省市的田家炳中学校长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具函填表向本会推荐该学年度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
3. 获推荐学生须获得上述大学录取,并办妥各项申请入学手续;
4. 填具「田家炳基金会<<田家炳中学优异毕业生奖学金>>」申请书,再由田家炳中学盖校印后,并附备以下资料:
a. 由田家炳中学校长签字、盖校印之推荐书
b. 学生的身份证
c. 中学毕业证书副本
d. 高考成绩通知副本
e. 大学入学录取证明书副本
f. 大学入学注册证明档副本 (例如:学生证、学生卡)
所有文件副本须经田家炳中学盖校印确认后,由校方以快递或挂号寄送本 会;而要求附备之文件如有缺漏,本会一概不接受申请;
5. 学校须提供接收奖学金及具备田家炳中学名称开立的人民币汇款银行帐户、账号和银行地址资料;
6. 本会对学校报送的资料将进行审核,需要时可委派代表进行面试或调查,进一步核查申请学生的条件、素质及学业成绩;本会保留最终的审批权;
7. 学校所提供的学生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如有隐瞒伪造,本会将停止该校的申请资格五年,并必须负责退回该生已领取的奖学金后始获恢复申请资格;
8. 田家炳基金会<<田家炳中学优异毕业生奖学金>>的申请书和推荐书均可在田家炳基金网页(http://www.tinkaping.org)“项目开展”或本会教育资源网 (http://www.tinkaping.org.cn) 内下载,请自行影印使用。
(五) 奖 学 金 管 理 及 颁 发 安 排
1. 本会将专函通知各中学校长审核结果和汇款安排,再由校方通知获奖学生。
2. 奖学金将在每年12月底前汇入各中学提供的银行账户,学校收到奖学金后须即时以书面或电邮( info@tinkaping.org)通知本会。
3. 奖学金为获奖学生所有,校方不准挪用、借用或扣减任何费用;校方代为分发予各获奖学生或其家长后,该学生或家长须签署确认领取奖金。
4. 为加强获奖学生与母校和基金会的联系,学生须于学年结束时向母校汇报并提交第一学年学业成绩表和来年计划。学生将编入获奖学生名册,定期收到基金会的刊讯。
(六) 查 询 及 联 络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以电话(00852-2370 6300)、传真(00852-2959 3555)或电邮(info@tinkaping.org)与田家炳基金会秘书处联系。
田家炳基金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修订
|